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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西藏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者:左丽媛   日期:2017-03-27  

3 月 24 日,中国科学院与西藏自治区 “十三五” 院区战略合作协议在拉萨签署。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齐扎拉代表双方签署协议。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面向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际需要,围绕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高原生物资源开发与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发展、色林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强务实合作,发挥中科院高端智库作用,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共同推动高原科学发展和人才培养。

“十二五” 期间,双方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山地灾害防灾减灾、促进西藏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合作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中科院院属各单位在西藏转移转化的科技项目累计达 79 项,为地方企业新增销售收入 3.26 亿元。2016 年,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西藏地方企业新增销售收入 2 亿元。

白春礼表示,“十三五” 时期,中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工作部署,把与西藏的科技合作作为区域合作的战略重点,紧密结合西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的科技需求,实施一批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重大示范转化工程,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的动力源。

白春礼希望双方一是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破一批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 “卡脖子” 技术和牵制经济社会发展的 “牛鼻子” 问题,同时实现在青藏高原地学、生物学、天文学等领域若干重要研究方向上的重大科学突破;二是集聚双方优势资源,支持创建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是加快院区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共同探索合作新模式;四是充分发挥中科院科教融合的独特优势,推动双方建立深层次人才交流培养机制与模式。

吴英杰表示,双方合作源远流长,中科院西藏科考成果至今仍服务于西藏建设发展。他希望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加大合作力度、提升合作层次,更好地把西藏的资源、产业优势与中科院的技术、人才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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