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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位诺奖得主为药企站台,谁还能抵挡药企营销的诱惑?
来源:健康智汇   发布者:左丽媛   日期:2017-01-16  

近日,7名诺奖得主和20多位著名科学家为Elysiumhealth公司背书的事儿,在美国闹得沸沸扬扬。Elysiumhealth公司成立于2014年,致力于抗衰老领域药品和保健品研发。目前,公司已经推出一款产品Basis,在尚未获得FAD批准的情况下,以保健品的名义销售。

Elysiumhealth的创立者之一是MIT教授Leonard Guarente,从事抗衰老研究工作,主要研究一种名为sirtuins的基因。他的团队以及其他研究人员都证实了这种基因可以延长试验用生物体的寿命。Elysiumhealth的另两位合伙人是Eric Marcotulli 和Dan Alminana都是技术投资人,看好抗衰老领域的市场前景。

此前一家名为Sirtris Pharmaceuticals的公司致力于从红酒中提取天然的抗衰老成分白藜芦醇,并试图制成医用药物。2008年,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以惊人的7.2亿美元收购了Sirtris公司。

由于elysiumhealth没有取得FDA的批准而只能以保健品的形式销售Basis,因此美国的评论认为,该公司顾问名单中的诺奖得主的知名度将对药物销售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当然,成为顾问的专家并不认可这种广告效应。201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Thomas C. Südhof就表示,科学顾问委员会并不需要认同公司的产品,其唯一的任务是为公司的发展和产品测试提供技术支持。

不过同样加入委员会的哈佛大学药学院基因学家George Church却表示,作为加入顾问委员会的交换条件,他得到了公司0.5%的股份。

本来这个事儿是一桩很普通的争议,顶多因为涉及了几位诺奖得主,把新闻效应放大了一点儿。但在中国医改开始强势推行“两票制”之后,可能我们应该对此引起更多的重视。

药企资助科研泛滥

经过央视回扣门的报道和两票制强势落地之后,几乎所有人都预期医药代表代金营销的模式将会逐渐减少。但药企的营销却是刚需,接下来怎么办就受到各方关注,因为药品营销的市场实在太大了。有统计过,2016年上半年,我国上市公司销售费用超过10亿的就有11家企业,总额在200亿左右。药企这么大一笔费用要怎么花?

有人想到了互联网医疗,依靠信息技术;有人想到了更加隐秘的营销方式,就是资助。

一个比较显然的资助是会议资助。医疗行业的人对此再熟悉不过了,每年此起彼伏的行业会议中,都充斥着大量的药企赞助。这种形式的巅峰时刻,甚至将中华医学会卷入其中。国家审计署曾经披露,中华医学会在2012年至2013年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

但会议营销的方式显然太生硬了,基本等于广告。就像美国这次关于诺奖学者代言的争议中所提到的,著名学者的知名度对药品销售的推动要远远强于广告。对这个问题,美国的药企早就已经谙熟此道。

美国《新闻周刊》2006年的一篇报道中提到,两份知名的医学杂志在刊登的文章中坦承,他们没有公开有关药品研究的文章的作者与相关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生产厂商之间的关系。

其中一份杂志《神经药理学》曾刊登了一篇夸奖一种治疗抑郁症的设备的文章,这种设备通过在大脑部位通电流起到治疗效果,而实际上这篇文章的作者正是这一设备生产厂商的顾问。另外,《美国医学协会会刊》也表示,其刊登的一篇有关妇女偏头痛与患心胖病之间关系的研究报告的作者也在生产某种治疗偏头痛的药物的公司里享有股份。

另据《中国科学报》报道,上世纪90年代末,哈特金斯等人对于美国癌症患者临床化学治疗的调查研究被看做是一次典型的事件。研究者为了得到药品开发商需要的结论,在实验中做了“手脚”。

在美国,65岁以上的癌症患者约占63%,而参与临床试验的65岁以上患者的比例则不到25%。同时,由于高龄患者的耐受能力较差,化学疗法对年龄较大患者的效用较小,因而有意排除高龄患者的做法,可以使得实验新药的疗效显得更好。

此外,1997年,雅典神经科学公司向非盈利组织“阿尔茨海默氏症协会”提供10万美元资助费,举办了一次有关阿尔茨海默氏症诊断试剂的研究活动。该协会又邀请声望很高的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与其共同组织这次活动,塞尔克则以国家卫生研究院专家组成员的身份参与研究。

随后,在该领域权威刊物《老年神经生物学》上,以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特邀专家组的名义公布了对“阿症”诊断试剂的比较研究成果,其中特别向人们推荐的,便是雅典科学公司的产品。

中国这样的案例也早已见诸报端。2013年,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卫生教研室主任宋伟民教授发表研究结果称,雾霾能使鲜红色的肺6天就变黑。而且,PM2.5对肺的损伤一旦形成,几乎无法逆转。但事后澄清,实验中的做法相当于把PM2.5溶液直接喷涂在大鼠肺部,与呼吸吸入的方式完全不同。虚惊一场!

但很快,一篇关于广州某药企的新闻提到,该药企携手复旦公共卫生学院开展了针对该公司旗下两款药品对防治肺部PM2.5损伤的研究,研究结果显示,这两款药品“防治PM2.5对肺部损伤方面效果显著”。广告效果相当明显。

这并不是什么神秘的套路,但随着对药品代金销售的高压,这种以资助科研来带动销售的方式是否会更加普遍?当然,我们需要认可药企资助对于推动科学研究所做的贡献,但不能否认的是,这种利益牵涉其中的科学研究的客观中立性很有可能遭到破坏。

哈佛医学院学者玛西娅.安吉尔曾谈到,药品公司一向赞助对他们的产品进行临床试验的研究,研究人员则负责进行试验以及报告试验结果。现在,是企业设计试验流程,而且企业往往掌握试验数据以及是否公开试验结果或是以何种形式公开。研究人员仅仅是扮演了傀儡的角色,他们是被雇佣来的办事员,按照企业的要求来搜集数据。

利益链无孔不入

关键是这种问题该怎么办?因为有时候后果确实比较严重,比如现在生命狼藉的Theranos,就曾经拥有一个星光熠熠的顾问委员会。

对这种问题,有些学术期刊比较严厉。安吉尔介绍,《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早就有政策规定,医学研究的作者必须公开与相关的药品或是医疗设备的生产厂商之间的关系,只是美国的杂志并没有这么要求他们的作者。《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是第一家制定这一政策的医学杂志,那是在1984年,后来不少医学杂志都采取了相同的政策。

科学界认为,解决科学家与制药厂商的利益关系问题,一个解决办法是信息透明。学术期刊、提供资金的组织以及专业学会可以规定,只要科学家涉及任何可能影响研究客观性的利益关系,都需要公开地向受试者、同事以及所有与他们研究有关的人员说明情况。这样,学术界就可以判断一项研究是否合乎伦理,及研究结果的可信程度怎么样。

美国国会沿用了这个思路。2010年,作为医保改革系统的一部分,美国国会通过了《医生收入阳光法案》(Physician Payments Sunshine Act),要求从2013年开始,所有制药公司和医学仪器制造商必须公布他们放入医生口袋中的每一分钱。另外,美国相关法规要求,受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科学家,必须明确公布任何实际或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并且报告他们如何控制、减少或者消除由此带来的影响。

然而,美国的相关部门对此规定的执行却一塌糊涂。甚至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一份披露的一份备忘录中有记载,“除非申报者严重违反申请程序,我们不应该调查利益关系的性质或者研究者如何处理利益关系”。

甚至,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官员也从制药公司那里获得现金。据《科学美国人》报道,将近70名顾问委员会成员以讲师团出场费、咨询费和其他服务费的形式,从药企收取了100多万美元。这违反了美国伦理规定 :如果委员会成员从一个组织获取大量酬金,他们将被禁止参与和这些组织有关的决定。

可以看到,围绕药品营销,美国已经形成了囊括政府官员、科研人员、医生等在内的一个完整产业链。这个产业链不仅影响了科学研究中立性,也影响到了政府的廉洁性。而这也提醒我们,两票制的落地并不意味着问题的彻底解决,整个医药市场持续要持续的规范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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