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注册生物链会员

扫描二维码关注生物链
安全新“食”代:德为基 法先行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者:亦云   日期:2015-06-17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0批次,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超标2批次,微生物等安全性指标超标4批次,苯并[a]芘等安全性指标超标1批次,挥发性盐基氮、酒精度等品质指标不达标17批次。” 6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在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发布了食药监总局第十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并曝光了“问题企业”。 看到这些公开的信息,既舒心又揪心。事实上,百姓吃粮无小事,质量安全大于天。在保障食品安全上,如何做到让消费者长久舒心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保障食品安全,德治是标杆,法治是底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在6月15日举办的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表示。 法制先行:监管须尽责 我国是食品生产消费大国,在当前这样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历史阶段,“治理食品安全必须秉持法律这一准绳,用好法治这一手段。”汪洋说。 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高票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着力构建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通过大数据,可以发现网民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地域性特点。”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表示,虽然网民认为公众风险意识差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二大原因,但网民还是把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归结为政府监管不到位。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的第一时间发声,是正确引导舆论的最有效的方式。记者发现,今年以来,几大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加大了信息公开的频次和力度。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农业部组织91家检测机构,开展了两个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共抽检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4大类食用农产品、96个品种、20948个样品,检测指标94项,总体合格率为96.2%。 “农业部已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表示。 良心铸就:讲诚信,不吃亏 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企业的行为不容忽视。 在王红公布的第十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涉及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共34家食品生产企业被曝光。 对此,业内人士也呼吁食品生产商要讲良心、重诚信。百年老店李锦记第三代传人李文达表示,如果说成功是100的话,那么前面的那个1字是诚信,如果把这个1字拿掉了,成功也会归于0。 “讲诚信,不吃亏。”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庵上湖村村支部书记、庵上湖合作社的理事长赵继斌有切身感受。 2003年8月的一天,赵继斌从央视看到一个节目叫“失控的农药”,有菜农打着无公害招牌,向蔬菜喷洒着剧毒农药。“看了这个节目后我一夜未睡,如果我们不从现在抓起,将来我们的菜农也会这样做,种的东西不安全,就连菜农也会没饭吃。”赵继斌说。 随后,赵继斌召开党员大会,并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集资7万元购买了一台农药残留速测设备,对每家每户进行一遍瓜菜检测。有一件事让赵继斌记忆犹新,“有一户种的大棚黄瓜检测出国家禁用农药,我们立即决定在这个大棚里召开全体菜农现场大会,将这个大棚里的黄瓜全部进行销毁。” 2007年12月赵继斌带领农户成立了庵上湖瓜菜合作社,规范标准化生产,拒绝违禁农药。同时建好制度,实行党员包户、干部包区,社员进行积分考核,年底分红和积分挂钩,并成立了内部信用资金互助。 “通过这几年的做法,在我们周边地区都知道有个诚信村,叫庵上湖。”赵继斌自豪地说。据悉,今年庵上湖村被中央精神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村”。 社会共治:关系人人,也需人人关心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缺乏系统治理的问题,《食品安全法》明确将“社会共治”作为基本原则之一。“通过有奖举报、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媒体监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及行业协会与企业的合作等不同形式,动员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解释道。 此外,专家呼吁,媒体也应参与到食品安全的治理中来,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理性认知。正如新《食品安全法》所说,媒体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一部分。 事实上,食品安全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既与每一个人的生活直接联系,又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密切相关。 汪洋表示,学好、守好、用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链接 聚焦新《食品安全法》 2015年食品安全领域最重要的大事,莫过于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实施六年之后迎来的第一次大修订。这部伴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可以被说成最严格,但能否说最严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且听专家辨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如何实施好这部法律备受关注,实施效果也会影响着公众对法治的信心。我们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机制:一是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以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使这部法律成为“有牙齿”的法律;二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并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三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素质过硬的专业化队伍,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人才支撑;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积极培育食品安全法治文化,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水平。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 现在一些法律法规比较原则化,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如《食品安全法》和《刑法》都对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有较为全面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谣言如何认定、谁来认定、具体处罚和赔偿标准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没有明确,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及有关司法解释中进行细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巡视员陈传意: 每次谣言一冒出来,政府都要投入人力、物力去查证,组织专家去研判,还要通过舆论向大家解释说明。只有把打击谣言的精力更多地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上,不断建立一个更加完善、更加高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才是更好地利用行政资源,对社会公众负责。(恩和整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