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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或将正式进入加油站
来源:中国石化报营销周刊   发布者:张荐辕   日期:2015-03-26  
《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成品油销售企业依托现有油库建设生物柴油调和燃料配送中心,并将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 生物柴油具有可再生、易降解、燃烧后污染物排放量低等特点,这项产业被誉为朝阳产业。然而,由于原料供应不足、工艺技术落后及销售渠道少等原因,近年来我国生物柴油产业步履维艰,多数企业停产或陷入亏损境地。 今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从行业发展规划、原料保障、产业布局、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等11个方面,详尽阐述了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路径,提出要构建符合我国资源特点,以废弃油脂为主,木(草)本非食用油料为辅的可持续原料供应体系,对生物柴油原料的保障及技术升级有积极作用。但多年来步履维艰的生物柴油产业能否真正摆脱困境,关键在于下游销路等问题的解决。 原料供应将更趋多元化 非食用草本油料和微藻资源也可做生物柴油生产原料 有关专家指出,发展生物柴油产业的根本在原料。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相对稀缺,政府首先要保证足够的食物供应。因此,我国不可能利用大量的耕地来种植油料作物。《政策》也指出,严禁以食用油脂、油料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 目前,我国生物柴油的原料以废弃油脂——地沟油为主。事实上,非食用草本油料和微藻资源也可作生物柴油生产原料。 中国拥有广大的山区、沙区可供栽种乔灌木油料植物,利用其发展生物质产业,为生物柴油提供原料是可行的。 《政策》同时指出,要开展富油微藻藻种筛选和培育,开发低水耗、连续、规模化微藻养殖工艺技术,低成本、低能耗采收与油脂提取技术,以及藻渣综合利用技术;探索优化微藻养殖及油脂提取工艺,实现微藻生物柴油技术突破。 微藻是一类光合作用效率很高的单细胞低等植物,富含酯类和甘油,干细胞含油量超过70%,是比较理想的生物柴油生产草本油料。 微藻制油的原理就是利用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转化为微藻自身的生物质从而固定碳元素,再通过诱导反应使微藻自身的碳物质转化为油脂,然后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把微藻细胞内的油脂转化到细胞外,进行提炼加工从而生产出生物柴油。 从国外到国内,微藻制油是科研单位和商业巨头竞相逐鹿的战略目标。 下一步,我国拟在草本油料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探索微藻培育、采收、油脂提取等方面的产业化供应模式。 技术创新守住发展“红线” 生物柴油企业要在工艺和技术上有所提高,才能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政策》提出,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在工艺技术与装备、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三级要求。生物柴油产品收率(以可转化物计)达到90%以上,吨生物柴油产品耗甲醇不高于125千克、新鲜水不高于0.35立方米、综合能耗不高于150千克标准煤;副产甘油须回收、分离与纯化;“三废”达标排放。两年内仍达不到要求的生物柴油生产装置,予以淘汰。 在技术创新方面,《政策》要求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基础研究与商业化应用相结合,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开发新型高产能源植物,以及原料适应性强、生产过程清洁、能耗物耗低、综合利用水平高的生物柴油先进技术装备。开发原料适应性广、生物柴油产品收率95%以上的加工技术与成套装备;开展饼粕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副产甘油生产1,3-丙二醇、2,3-丁二醇等化工产品技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我国生物柴油的生产起步于2008年前后,而国产BD100质量与国外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此项政策明确了生物柴油企业必须在工艺和技术上有所提高,从而达到更高的质量要求,才能避免国内生物柴油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 产业政策制定“软硬兼施” 对生物柴油产业既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又给予各种鼓励优惠政策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修定并实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各地区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规模和总量平衡,并对生物柴油产业“软硬兼施”——既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又给予各种鼓励优惠政策。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加强生物柴油全产业链监督管理。另外,我国将建立生物柴油行业全程闭环监管机制,由各级能源监管机构、地方主管部门及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共同担负产业发展监管工作。 对生物柴油及调合燃料等产品,我国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加强市场监管,保证产品质量,不允许不合格产品或假冒的生物柴油流入市场,适时调整《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和《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对于生物柴油产业如何破冰,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应该加强对生物柴油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杠杆扶持产业发展。因此,《政策》规定,国家将制定出台清晰明确的价格、税收、财政、投资等长期扶持政策。有关地区原则上应出台相关地方配套扶持政策。对生物柴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对生产原料中废弃油脂用量所占比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物柴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有关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出台调合用车用柴油税收优惠或其他鼓励政策。 销售渠道拓展刺激生产 政策在疏通销售网络、理顺市场价格的同时,也对生物柴油企业提出更高要求 据了解,尽管《可再生能源法》早已确定生物柴油的合法地位,但目前生物柴油依旧没有进入加油站这一主渠道。 对此,《政策》首次为生物柴油销售渠道指明方向——建立生物柴油市场销量或推广份额约束性目标责任管理体制,要求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柴油纳入其成品油销售体系,依托现有油库建设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配送中心,并将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 行业规范的保障让生物柴油生产有了合法身份,销售网络的拓展使生物柴油厂家的销售难题得到解决。据了解,若以目前国内柴油表观消费量计算,按照生物柴油B5混掺标准,现阶段国内厂家整体的产量远远不够,渠道扩展和接纳将刺激企业生产,带来利好。 《政策》还明确指出,以国家发改委同期制定的供军队和国家储备用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作为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的车用燃料生物柴油结算基准价格。按照同质同价原则,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零售价格执行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政策。 然而,政策是把双刃剑,在疏通销售网络、理顺市场价格的同时,也对生物柴油企业生产的生物柴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评论:政策破解生物柴油发展难题 长期以来,由于原料短缺和市场销售渠道不畅、相关扶持政策缺乏稳定性等问题,生物柴油企业发展举步维艰。日前,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不仅给生物柴油予以合法身份, 而且为其保驾护航,使其发展有据可依。生物柴油终于“枯木逢春”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原料一直掣肘我国生物柴油发展。为避免与粮争地,我国生物柴油企业的主要原料来源,就是作为餐厨垃圾的地沟油。但与非法回流到餐桌上的餐饮废油相比,生产生物柴油的竞争力不足。公开资料显示,1吨餐饮废油加工成问题食用油的成本在100元以内,而加工成生物柴油的成本则在1000元左右,两者相差近10倍。在售价方面,生物柴油每吨售价比问题食用油低1000元左右。巨大的利差导致生物柴油企业难以获得重组原料,企业吃不饱,马力开不足,产量无法得到保证。曾经意气风发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中国生物柴油排头兵——古杉环保能源集团,因原料供应不足,上市后连年亏损,2012年惨遭停产退市,成为首只从纽交所退市的中概股。 有关专家表示,解决回收地沟油的问题需要两个方面努力:一是餐油、厨油废物利用规范化,吃剩的东西必须要加工成工业产品,而不允许流向食品加工业;二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建立、健全,而且要加大执行力度。 《政策》的出台为建立餐饮、食品加工等废弃油脂定点回收、定向供应机制提供了保障。若地沟油供应商能够持续、稳定向生物柴油企业供应原料,生物柴油企业面临的原料收集问题将得到很好解决。 同时,专家表示,为保证原料的稳定供应和价格稳定,各地政府必须加强管理,对地沟油实施统一的收集、运输、提取加工和销售的特许经营许可制度,从源头上封闭收集地沟油并控制价格,将所收集的地沟油定向销售给生物柴油企业用于制取生物柴油。 销路不畅是国内生物柴油厂家共同诟病的一点,使大多数企业只能游走在“灰色地带”。据悉,生物柴油作为柴油发电机、农用机械、工业等燃料用油,可100%替代石化柴油。与石化柴油按不同比例混合后,可以作为柴油车、大型工程机械动力用油。 但多年来,国内生物柴油一直被认为是问题柴油,销售渠道匮乏。专家指出,国家制定柴油标准时,生物柴油还没有出现,因此把脂含量作为一个指标来限制添加剂的加入,即从本质上导致在石化柴油中拒绝加入脂类物质,相当于拒绝生物柴油往石化柴油里掺混。这也是生物柴油发展遇到的一个瓶颈。 可喜的是,《政策》指出,生物柴油由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收购和调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应按照规划布局,依托现有油库建设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配送中心,并将生物柴油生产和推广年度目标内合格产品全部纳入其销售体系,为国内生物柴油企业拓展销售网络。 在《政策》出台带来春风的同时,油价下跌却给生物柴油浇了冷水,让生物柴油和石化柴油相比,价格优势不断减弱。而且,依据《政策》中提出的根据地域性发展生物柴油企业,在缺乏原料制成及企业缺乏相关成品油资质的地区,生物柴油发展阻力仍将很大。这些地区可依附现有的销售网络,与符合行业发展标准且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洽谈达成合作,同时最大化且合理化地解决现有原料供应问题,严格按照要求生产合格产品以达到行业口碑,实现同质同价多方协同发展。 因此,与《政策》相关的配套细则应该尽快出台,让生物柴油迎来真正的发展春天。同时,生物柴油企业也应积极主动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商讨,要求落实地方产业政策,缩短地方细则的出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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